国务院生猪政策解读及建议
7月27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下称《通知》),提出八大措施,从生产、流通、政府职能、民生补贴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笔者将本次政策与2007年生猪政策(国办发明电〔2007〕53号)进行比较解读,并就落实潮州市生猪养殖政策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国务院《通知》解读
《通知》指出,此次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去年散养户快速退出、生猪疫病多发和养殖成本增加导致养殖规模下降,市场供应偏紧;另一方面是政府的预警能力和应对措施有限。《通知》要求加强政策的扶持力度并保持延续性和稳定性,提高预警能力,重点强调要加强各级政府的调控能力,缓解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与2007年的政策相比较,最大的区别是措施更明确、具体、全面,中央对地方政府调控能力和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强化了地方政府的作为。
(一)加强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国务院《通知》的调控思路是通过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户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规模养殖比例,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计划水平,强化政府的调控能力,保障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稳定。《通知》在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方面要求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保证地方产能,以地区生产稳定促进全国生产稳定。另外中央继续安排投资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虽然和2008年投资比没有提高,不过被列入“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并将适当提高,这与2007年的政策对比体现出本次扶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扶持政策的一项重要特点就是扶持对象的差异,2007年的扶持政策是面向规模养殖场,而本次政策主要是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这说明国家通过政策来提高养殖场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通知》指出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信贷和保险支持。具体措施与2007年相比更具操作性,重点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户,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县级要建立和完善担保贷款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三是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联合担保机制。
重启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建立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这将有利于促进保险理赔和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
(三)国务院高度重视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通知》指出,加大中央直接补贴力度,提高防疫和无害化处理的补贴标准,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和投入,保障防疫人员的待遇和稳定;二是切实加强疫情的检测、监测和防控,切实发挥防疫机构的职能,不能形同虚设。
(四)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通知》从两个方面对2007年政策的完善和探究,一是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储备制度,特别新提出了增加活体储备,并建立部分骨干企业的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的补充资源,这既能增加储备总量,提高调控能力,同时也降低了储备的风险和成本;二是建立健全预警指标,提高调控的效率和效果。
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由于近几年频繁发生的“问题猪肉”事件对社会造成危害和恐慌,《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检疫检验和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生猪生产和市场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发布,提高预警能力。《通知》明确规定了各个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统计调查工作,通力协作,提高预警能力。
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信心预警和引导功能,一方面对政府宏观调控提供预警信息;另一方面要通过媒体和各种信息平台发布养殖和市场信息以及政府政策的解读,引导养殖户理性生产。
(六)保障社会民生。《通知》指出要妥善安排好两个群体的基本生活,一个是低收入群体,一个是经济困难学生,这说明国务院深刻意识到当前猪肉从一个经济问题变为社会民生问题。具体要求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二是定点食品供应和对经济困难群体的补贴。
二、建议:
(一)加强养殖规划和加快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1.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规划和建设。国务院政策对地方的指导意义是,利用国家政策优惠导向,加强对标准化规模户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调整养殖结构,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建议加强规划,协调好养殖与环保的关系,重点做好饶平县黄冈河两岸的养殖场规划;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并争取上级有关经费支持。
2.建立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制定良种场规划,扶持建设标准化生猪良种场3个以上,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通过专家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帮助养殖场户改善饲养管理,提高生猪生产水平。
3.加强信贷担保支持和保险理赔。据调研了解到,我市存在几点问题:一是信贷难,由于这一行业的高风险和资产评估难,使金融部门不敢轻易涉足畜禽养殖信贷行业,而地方缺乏担保政策,所以养殖户难以得到金融部门放贷;二是能繁母猪投保政策固然得到养殖户的欢迎,但是却存在理赔周期长、政策延续性差甚至投保难的问题。建议地方在落实国务院三项措施的过程中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的问题。
4.成立市县级养殖协会,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引导。建议主管部门鼓励和引导成立养殖协会,加强指导,为养殖户提供良种引进、技术培训、饲料供应、防疫检疫、信息引导、联合信贷担保等服务,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也做为政府信息采集和沟通的平台,避免养殖户由于市场信息不灵导致生产的盲目性。
(二)加强疫病防疫是长期的核心工作
据养殖户反映,“价格高低并不是影响生猪养殖的决定因素,因为价格有其波动的规律性,而决定养殖的关键因素是疫病的防控”。这说明疫病防控工作是长期不能放松的核心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两项建议:
1.加强基层防疫机构建设和加大疫情监测检测力度。目前基层的检测人员和设备缺乏,而市级检测机构的作用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疫情监测不及时,所以要发挥现有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加强基层检测机构和防疫队伍的建设,切实解决基层防疫员的待遇低和人员不稳定问题。
2.探索疫苗研究开发新途径。据调研了解到,西湖畜牧养殖基地与江西农业大学建立校企合作,联合开发疫苗,养殖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而多家养殖场表示国家免费发放的疫苗的防疫效果有限,还需要购买进口疫苗补充。建议政府探索疫苗开发的新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防疫的难题。
3.大力开展防控技术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养殖户防疫知识和防疫能力。
(三)加强生猪生产监测和预警,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1.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加强部门统计和联动。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是提高预警监测能力的前提,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我市的工作实际,国家统计局潮州调查队主要对规模户(存栏550头以上的生产户)和生产单位(存栏100头以上的法人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季度监测统计;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部门主要对成本价格的监测;农业局作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行业生产动态监测、政策落实和反馈情况监测、疫情监测预警;经信局负责流通和消费环节供需关系的调查统计。政府要保障经费,提高统计调查的准确性,各部门加强联动,提高预警能力,引导政府调控和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
2.《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活猪商业储备,目的在于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建议我市可将全市9家(饶平4家、潮安3家、湘桥2家)存栏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列为地方生猪商业储备单位,增加政府储备总量,提高调控能力。
3.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饲料兽药识别能力,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死猪、病猪行为,加强市场检查和检疫工作,保障猪肉安全。
(四)保障社会民生。
1.加快建立低收入指数机制。目前潮州调查队正在积极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和编制工作,用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研究发行特殊“粮票”。保障补贴经费专款专用,防止腐败行为,保护低收入群体利益。
3.加强平价商店的建设和食品供应。平价商店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物价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压力。建议完善有关政策并加强食品供应。